:::
:::

一、依教師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促進本市教師落實素養導向教學,進而協助學生有效學習,培養學生具備未來社會所需的知識、能力與態度,並培養培育專業課程與教學人才,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計畫概要說明:

(一)對象:本市中小學教師(含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二)時數:本市所屬教師3年(112學年度)內至少需完成45小時以上研習時數(含基優教師系列之奠基課程、教師教學知能系列課程)。

(三)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進行時數登錄與統計,教師自行透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列印「基優教師」相關研習交付學校備查。

(四)學校各學年彙整全校教師參加本案研習相關時數,並得於期末以公告鼓勵方式,引導教師完成專業成長時數。

(五)執行完成之績優教師未來申請本府專案補助計畫(例:教學補給站..等),列入優先補助或增額補助之參考名單。

四、詳細內容與課程架構、主題請參照實施計畫。

.........................

註:

本計畫C類選修(30小時)之相關主題課程研習(領域輔導團或議題小組開設),經國教輔導團(課程督學)審認後,C類計畫及研習名稱加註-"基優教師",以利未來教師參與歷程資料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