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教育部統合視導資料
1-1 由校長長或相關主管層級人員主持相關會議,並邀請教學教師、家長代表等共同訂定本土教育計畫,並妥適安排經費。
2-1 訂定鼓勵教師與學生參與本土語言認證之相關辦法,並辦理本土語言認證研習。
2-2 本(103)年度所屬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各項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人數。
2-3 各校本土語言課程由通過本土語言認證之現職教師教授節數占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言總節數之比率。
2-4 訂定本土語言教學輔導機制(辦法或實施計畫),實施教學視導或辦理教學觀摩會等方式,實施有效教學,提升本土語言教學成效。
3-1 成立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確實擬立訂年度實施計畫,並具推動事實,並能由校長主持相關會議,有會議紀錄可供佐證。
3-2 有建立相關獎勵及追蹤改善之機制,並實際執行。
3-3 所屬各級學校皆於每週選擇一上課日為臺灣母語日者,實施率達100%。
3-5 所屬各級學校總校數之60%以上學校,有規劃將母語結合學校課程。
3-6 所屬各級學校皆有規劃將母語結合課間活動。
3-7 所屬各級學校皆有將母語結合校園情境布置。
3-8 有以母語為主題之創作、進行相關研究、具發表事實等三者兼備,並能三語並重者。
3-9 各校統籌建置之臺灣母語相關網站,內容須含多媒體影音資源,且該網站除能持續運作、維護及更新內容外,亦設有交流分享及回饋機制,並建置母語日活動專區。
3-10 學校規劃並能結合所屬各班級配合221世界母語日辦理全校性母語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