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自主學習的四個構面
李坤崇( 2001 )指出 ,自主學習乃學生主動學習的意願、態度、方法與能力 ,亦即包括 主動學習意願(或動機)、主動學習態度、有效學習方法及基本學習能力 。
那麼課程教師應該如何促進學生自主學習的發生呢?從以上四個構面,教師可以:
1. 激發學生的主動學習意願,例如,讓學生依據學習主題的範圍,自行決定研究的問題,或由教師提出切合學生需要、現況與能力的探索問題。
2. 培養學生的主動學習態度,例如, 自我監督與自我學習,不輕言放棄,以及和他人合作學習的態度。
3.
訓練學生有效的學習方法,例如,訓練學生具備良好的學習技巧,擬定學習計畫,適切分配學習時間與學習內容,以及學習的注意力與專注力等方法,提昇學習效率。
4.
造就學生基本的學習能力,例如,「自主找出課題」、「自主學習、獨立思考、獨立推理」、「自主行動、解決問題」等三項主要能力,其他尚有「將目前所學到的知識與能力,予以表現、溝通的能力」、「培養討論、辯論、協議方法的能力」、「論文報告書寫的能力」、「高層次認知的思考力與判斷力」、「提高學習電腦的讀寫能力」等能力。
簡而言之,自主學習可定義為「個體在學習上能在認知(監控自己的學習)、情意(學習態度)、行為(學習方法上)展現出主動」。
以上引自https://teric.naer.edu.tw/wSite/PDFReader?xmlId=&fileName=1536037244633&format=pdf&OWASP_CSRFTOKEN=PGU1-MJXM-UBAM-HJQV-2OSP-4CAP-BTU7-H0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