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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8月4、5、8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 


議題一: 校園性別意識與實踐

(一) 性別正義:社會資源依性別做較公平合理的分配,使任一性別不會因為制度上的不公平,被居於劣勢,包含打破性別刻板印象,消除不正當的性別刻板印象。

(二) Reality(現實)Equality(平等)Equity(公平)Justice(正義)

(三) 校園性別正義實踐的內容:

1、    事件意識。

(1)、性別平等意識:指個人認同性別平等之價值,瞭解性別不平等之現象及其成因。 性別平等意識

(2)、生活中的性別平等意識

女生跑10圈、女生跑20圈。

女生打掃、男生去搬書。

男生有男生的樣子、女生要有女生的樣子。

(3)、解構我的性別平等意識

事件

女生跑10圈、男生跑20

感受

生氣

觀點

我明明比男生跑得更好

後設認知

跑步跟體力有關沒有跟性別有關

期待

以體力判斷限制


(4)、事件中的性別平等意識

l   怎麼可能!那是老師呢?

l   那是因為老師喜歡妳啊?

l   被摸一下有不會怎樣。

l   這是羞恥的事,不要說出去………

l   你是不是也喜歡他,不然為什麼去她家

l   你當時沒有拒絕就是同意啦!

(5)、事件發生(是不是、要不要、算不算)、調查(師對生、師對生、生對師、還有哪些關係人。

(6)、性別平等委員會、教師、性別平等教查委員須具有性別平等意識。

2、    校園權力結構

(1)、影片多數弱勢 男女生權力結構對調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rm2Lj9DTRI 

(法國影片男女生權利對調)

(2)、校園性別事件中常見的權力關係

l   威脅性的交換。

l   敵意性的環境。

l   差別性的待遇。

l   交易性的利益。

3、    保障懷孕學生的權利。

(1)、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  教育部法規

4、    多元性別特徵的認同與處境。

(1)、校園中不同的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向、性別認同處境學生之處境。

(1)、性霸凌: 性平法第二條、性別平等法第121314   別平等

性別平等微電影《不簡單 但能有多難》


議題二:  調查實務及救濟爭議實務案例研討

 一、冰山上和冰山下的思考與意識

閱讀案例

Q1:Fact事實討論

了解申請人的申請訴求。

對行為人和被害人的輔導,對內要保密,氛圍要注意。

Q2:Feeling感受的討論

Q3:Finding 發現

Q4: Future 期許

 

二、思考是否跟法令有關

 l   (認定性侵害或性騷擾       性侵害防治法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六、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l   性侵害:有無違反意願或權勢  刑法: 221228

 刑法221 

1、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228

1、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27條  猥褻

 性侵害防治法

15

第一項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得於偵查或審判中,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第二項

前項規定,於得陪同在場之人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時,不適用之。

第三項

被害人為兒童或少年時,除顯無必要者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指派社工人員於偵查或審判中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性騷擾防治法

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準則

議題三: 調查報告

一、   教育正義捍衛-經驗造成認知差距-導致行政處理困難-常見報告的缺失

二、   分享報告格式。

三、   基隆市性平事件調查相關資料網站

 調查撰寫策略

()NICHD結構性訪談 NICHD

1、介紹。

2、建立關係。

3、敘說練習: 回憶及陳述練習,確認學生對於經歷的事情的記憶及陳述能力。

4、取得指控階段: 引導接受調查訪談。

5、真實問案階段: 根據上一階段的訊息,更進一步的針對具體的案情加以具體描述,一個事件陳述完整後再問另一件。建議以當事人印象最深刻、記憶最深的那一次先詢問。

6、通報的訊息:了解當事人通報的管道與內容,此一階段也可運用已知悉通報所蒐集的資訊,與當事人的證詞做交叉驗證與正確性。

7、結束:再次與當事人確認,針對已經陳述的內容是否要做進一步的補充或新增在原來陳述中遺漏的部分。

 

一、訪談大綱練習

作業一:擬定訪談大綱

()、三人小組完成一份

()、檔名:大組-小組訪談大綱(3-2)

()、受訪人、訪談順序、時間長短、事件的爭點、怎麼問、有什麼事一定要說的。

 事件的爭點: 調查要澄清的爭議點 


教師及教育人員任用法規、議處及救濟程序

      情節重大的判斷

1、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是否直接指導)、犯後態度、過往有無類似行為經學校調查屬實及處置告誡後再犯。

2、被害人:被害人的年齡(成年或未成年或年幼)、被害人身心狀況是否無法應變或反抗。

3、行為侵害之法益:如被害人身分、人數、被害人所受影響、被害人受害之狀況、程度、侵害之結果是否發生等。

4、行為態樣:行為動機、目的、手段、侵害次數多寡,侵害時間長短、侵害之時間點(於個別指導、上課時間或其他時間)、是否由權力較大之一方主動、是否利權勢或職務之機會、是否違反被害人之意願、是否壓抑或無視被害人反抗繼續加害。

5、對法秩序所生之危害、其影響程序、範圍等因素。

1、教師法第一~三款規定情形之一者,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並免報主管機關核准,於以解聘。

2、教師法第四~六款規定情形之一者,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由學校逕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於以解聘。

3、懲處的時間限制:

  (1)記2大過之行為,無懲處權行使期間限制。

  (2)記1大過之行為逾5年則無效。申誡,逾3年則無效。

  (3)依照公務人員懲戒法有關解聘等變更身分的議處,自違失行為終了逾10年,但新的判決書教師解聘之關係應為聘約關係,應無時效限制。高雄市岡山區壽天國小判決書


訪談的問題、大家來找碴

訪談第一幕:

問題說明: 大家都要有水、場地要溫馨一點、玻璃要貼起來、不能馬上把學生的名字說出來、調查小組要做自我介紹並說明適法性、提問要先讓行為人自我介紹,說出自己與檢舉人或被害人的關係。依行政程序與職權的調查需要錄音(一行政程序法進行行政調查),依職權一定要錄音,要讓記錄能詳實清楚的紀錄,因此要清楚的錄音,

訪談第四幕:

問題說明: 學校要依法秉公處理、要給受訪者寵衝或新增說明的權益提醒。應避免當事人時間與空間接觸。

行為人及被害人的請假規定  


調查流程演練

1、接案約時間:審閱調查申請書

2、場地況狀確認。

3、現場訪談。

4、委員共識。

5、報告產出。


調查報告討論練習

申復書  練習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