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安樂國小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招生簡章
壹、依據:基隆市(以下稱本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要項。
貳、招生對象:
一、對象:
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招生
名額由市府核定之。
二、年齡:
(一) 5足歲: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者。
(二) 4足歲: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者。
(三) 3足歲: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者。
(四) 2足歲: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生者。
參、招收班別及人數:
一、招收班別:
(一)分齡班:
1、小班(3歲):1班。
2、幼幼班(2歲):1班。
(二)混齡班(4歲-5歲): 4班。
二、招收人數:
(一)分齡班:
1、小班(3歲):核定30人。
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人數2人,
酌減人數1人,
實際可招收幼兒27人。
2、幼幼班(2歲):核定16人。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人數2人,
酌減人數2人,實際可招收幼兒12人。
(二)混齡班(4歲-5歲) :核定120人。
其中直升幼兒 68 人,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人數1人,
酌減人數 3 人,
實際可招收幼兒 48 人。
肆、登記資格
一、一般入園資格:
(一)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
(二)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
二、優先入園資格:
附件:登記應繳交之證件
對象 |
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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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入園 |
設籍本市之幼兒 |
線上報名。幼生設籍資料基準日為109年4月24日,故109年4月25日後設籍本市之一般幼兒,仍請至幼兒園現場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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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本市之非本國籍、華裔幼兒 |
護照、居留證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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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 |
寄居家庭戶口名簿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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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園 第一順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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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子女 |
1.戶口名簿正本。 2.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經本府審核認定, 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1.戶口名簿正本。 2.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經本府審核 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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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幼兒 |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依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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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幼兒 |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規定,經認定具有山地原 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身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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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經本府審核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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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符合法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父或母一方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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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正本。 2.經本府審核認定核發之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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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正本。 2.教職員工在職(服務)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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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口名簿正本。 2.市府員工在職(服務)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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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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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園 第二順位每班 五名 不含 舊生 |
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 |
1.戶口名簿正本。 2.父或母一方輕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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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幼兒 |
1.戶口名簿正本。 2.護照或居留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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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
戶口名簿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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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園第三順位 |
家有兄姐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 ※其兄姐身分認定限「原園(分班)直升幼兒」、「當學年度就讀該國小1、2年級者」。 |
1.戶口名簿正本。 2-1.家有兄姐就讀安樂國民小學1年級之幼兒,檢附安樂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及齡兒童入學報到通知單、切結書。 2-2.家有兄姐就讀安樂國民小學2年級之幼兒,檢附109學年度2年級在學證明書、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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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上述證明文件之正本驗後退還 |
伍、招生日程:
一、招生資訊公告:
(一)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線上招生系統https://parents.kl.edu.tw
(二)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即時揭示系統
(三)基隆市政府(以下稱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kl.edu.tw/v7/eduweb/。
(四)本校(園)網站(https://jweb.kl.edu.tw/1253)及公佈欄。
二、開放家長入園參觀幼兒園:109年4月20日(一)至109年4
月24日(五),每日16時至17時,請事先預約,
連絡電話:24220814分機63。
三、第1次受理登記:
(一)登記時間:109年5月2日(六)9時至15時及109年5月3日(日)9時至12時。
(二)登記地點: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2.一般入園資格:
(1)設籍本市幼兒:
A.於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edu.tw)線上登記。
B.若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
場登記。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三)登記方式: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
(1)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2)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3)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
件,各園工作人員應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2.入園資格幼兒:
(1)設籍本市幼兒:
A.於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線上招生系統
(網址:https://parents.kl.edu.tw)線上登記。
註:幼生設籍資料基準日為109年4月24日,
故109年4月25日後設籍本市之一般幼兒,仍
請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B.若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
場登記。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有合法監護人之寄
居幼兒:
A.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B.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C.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
件,各園工作人員應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
料。
3.幼兒登記以1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
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四)抽籤時間:109年5月3日(日)13時30分起辦理線上
系統抽籤。
(五)抽籤結果正/備取公告:109年5月3日(日)17時前。
四、第2次受理登記:
109年5月3日(日)抽籤後,本園仍未足額,則進行第2次
登記。
(一)登記時間:109年5月4日(一)上午9時至12時。
(二)登記地點: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2.一般入園資格:
(1)設籍本市幼兒:
A.於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edu.tw)線上登記。
B.若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
記。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
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登記應提具
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三)登記對象: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
(1)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2)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
件,各園工作人員應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2.一般入園資格幼兒:
(1)第一次登記結果為備取之幼兒。
(2)第一次登記結果為正取之幼兒,欲換至尚有缺額
之幼兒園者,請先至原正取之幼兒園撤銷正取資
格,方可進行第2次登記。
(3)未能於第一次登記之設籍本市幼兒及居留本市之
外籍、華裔幼兒及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
(四)抽籤時間:109年5月4日(一) 13時30分起辦理線上
系統抽籤。
(五)抽籤結果正/備取公告:109年5月4日(一)17時前。
五、報到日期:109年5月5日(二)、5月6日(三)上午09時至11時
至幼兒園完成報到。
六、第2次登記、抽籤及報到後,尚有缺額之幼兒園得繼續辦理
招生(含非設籍本市之幼兒)至核定招生(收)名額額滿為
陸、錄取順序:除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之身心
障礙幼兒優先接受教保服務外,其餘幼兒園入園錄取順序如下:
一、混齡班:以滿4至5歲具有優先入園身分優先錄取,尚有名
額依序招收5足歲一般身分、4足歲一般身分。
二、分齡班:核定招收之班別依該年齡層,以具優先入園資格
身分優先錄取,尚有名額招收一般身分幼兒。
柒、抽籤規則:
一、採系統抽籤方式,並將所有籤抽完。
二、如符合優先入園第1順位,優先錄取,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序備取。
三、幼兒園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如符合優先入園資格第2順位,錄取每班至多五名,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滿5足歲、滿4足歲、滿3足歲、滿2足歲分別併入一般身分者之相同足歲者一起抽籤。
四、幼兒園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如符合優先入園資格第3順位,
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滿5足歲、滿4足歲、滿3
足歲、滿2足歲分別併入一般身分者之相同足歲者一起抽
籤。
五、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報名,須分開
登記,惟電腦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式抽出,由家
長自行決定。
捌、遞補:
一、經錄取之幼生因故放棄或報到未額滿時,所遺缺額,由備取
幼兒依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二、備取有效期限至109年6月30日止。
三、開學後遞補者,學費及各項收費,依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玖、其他事項:
本園辦理課後留園,平日留園時間為16時至17時,寒假留園時間為08時至17時,暑假留園時間為08時至17時。
拾、本招生簡章奉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