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以,為振興花蓮縣觀光,自本(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請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 2024-05-08 07:46:19

轉知行政院函以,為振興花蓮縣觀光,自本(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請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