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5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044843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2017-05-25 08: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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