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
學務組 2023-03-14 11: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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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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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知花蓮縣政府公告劃設「花蓮縣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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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另同條第3項並規定:「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合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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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提升花蓮縣空氣品質及維護校園學童健康,該府特劃設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周邊道路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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