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第二屆「大安盃」書法比賽 學務組 2017-06-22 14:06:29
  • 參賽對象:凡愛好書法藝術之臺北市在校學生及各地社會人士,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
  • 比賽組別:每人限報名一個組別一件作品,不得重複送件。
  • 國小組:106年9月起之國小學生參賽。
  • 國中組:106年9月起之國中學生參賽。
  • 社會組:106年9月起之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參賽。
  • 比賽程序:本賽程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
  • 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1件作品為限。
  1. 書寫內容:凡經典聖賢格言佳句或典雅詩詞,並註明出處。一律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需落款,可鈐印,作品無須裱褙,背面左下角浮貼報名表第一聯。
  2. 作品規格:字數不限,國小組以四開(約寬35公分×長70公分左右)宣紙,國中組、社會組以對開(約寬35公分×長135公分)宣紙書寫。
  3. 收件日期:自106年7月3日(星期一)起至106年8月31日(星期四)止,郵寄者以當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4. 收件地點:請將作品逕送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立大安國中學務處-大安盃書法比賽活動小組收」(10667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63號)。
  5. 初賽評選:由初賽作品各組選出入圍者參加決賽,入圍者將專函通知參加決賽,並公布於臺北市立大安國中網站。
  6. 辦法及相關訊息登載於主辦單位網站(http://web.tajh.tp.edu.tw,洽詢專線:(02)2755-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