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菸害防制法」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意見表載於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www.hpa.gov.tw),「國民健康署公告」網頁。 二、、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2)25220888轉612、616。 (四)傳真:(02)25220621。 (五)電子郵件:tobacco@h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