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新住民舞蹈比賽 singring 2016-10-21 16:53:32

一、 報到及比賽時間:105 年12 月17 日(星期六)
場次 報到時間 比賽時間 備註
第一場 上午9:00-9:30 上午9:30-12:00
第二場 下午13:00-13:30 下午13:30-16:30
※依報名人數眾多場地不敷使用時,則再增加105 年12 月18 日 (星期日)一天
二、 比賽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臺藝表演廳(新北市22058 板橋區大觀路1 段59 號)
三、 參賽資格: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 分之2,報名團隊僅2 人者須至少1 名為新住民身分。
報名須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利資格審查。比賽當天請務必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便查驗確認身分。
五、 比賽辦法:
(一)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二)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三) 請註明舞作名稱、舞作內容、創作者、演出者。
(四)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A 組-以 3~5 分鐘為限;B 組:以 5~7 分鐘為限。
六、 報名須知: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 年12 月5 日(星期一) 23:59 止。
(二) 報名方式:請填妥個人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附件一),並備妥個人基本身分證件影本後
(有新住民身分之參賽者須附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利資格審查),
傳真報名:02-89697530 或E-mail 報名pfa@ntua.edu.tw
洽詢窗口:陳麗如 小姐,電話:02-22722181#2504
(三) 活動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newimmigrantsdance/
七、 評分標準:主題表演佔20%,音樂佔20%,服飾佔20%,舞蹈藝術佔40%。
八、 比賽獎勵:
(一) A、B 兩組分別頒發優選三名,佳作三名,優選及佳作獲獎者(組)將獲頒獎狀一紙,獎杯一座。
(二) 所有參賽者皆可獲得參加證明一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