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於學年度期末請學生填寫選修本土語言意願調查表,
經家長同意簽章繳回。
(二)一年級新生則於新生報到當天,請家長填寫選修本土
語言意願調查表,經家長同意簽章繳回。
(三)選修類別可考量父母親使用或學生有興趣學習之語言,
自由選修。
(四)一至六年級本土語言教學時數每週一節,含於語文領域
時間內,並請各班教師將本土語言教學融入於生活當中。
(五)閩南語開設59班,學生於班級教室上課,由本校教師及
支援教師上課。
(六)客家語開設13班,一年級開2班、二年級開2班,三年級
開1班、四年級開2班,五年級開3班、六年級開3班由一
位本校教師及一位客家語支援教師擔任教學,選修學生
集中於指定地點上課。
(七)原住民語開設23班(北部阿美語11班,海岸阿美語10
班,德路固語2班),一年級開2班,二年級開5班,三年
級開2班,四年級開3班,五年級開6班,六年級開5班由
三位阿美族語及一位德路固語支援教師擔任教學,選修
學生集中於指定地點上課。
(八)成立推動組織:成立本土語言工作小組。
成員:校長任召集人,教務主任、教學組長、各學年教師代表及科任代表各一人及本土語言支援教師。
任務:擬定鄉土語言教學目標及訂定鄉土語言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