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3353號函辦理。
二.請教師結合教學運用,可依編製臺灣本土語言學習或學校的需求及民族語言文化差異進行彈性課程教學,實施本土語言教育。
三.字表包括「總表」及「附表_作業系統支援情形」,已公布於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s://language.moe.gov.tw/)中「語文推廣類」>「本土語言相關資源」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