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安樂國民小學111 年公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含附設幼兒園)現職教師及契約進用教保員第一次介聘遷調簡章 2022-06-17 08:33:46

壹、依據:

一、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施行細則。

四、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五、基隆市政府111 年05 月20 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110222044 號函。

貳、辦理方式:

各校(園)辦理現職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含附設幼兒園)教師及契約進用教保員介聘

遷調,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相關規定辦理公開介聘作業事宜。

參、報名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15 條規定,且無下列各

款情事者:

1.教師法第十六條不續聘之情事。

2.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所定情事之一。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修正施行後

入學之公費學生,於義務服務期間。

(二)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 條第1 項各款相關情事者。

二、資格:

(一)具有國民小學該類科教師證書、幼兒園教師證書、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證

書、契約進用教保員資格者。

(二)本市現職合格教師、契約進用教保員。

(三)符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15 條等相關規定

者:「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除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

例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有規定外,應在現職學校實際

服務滿六學期以上,且無下列各款情事者,始得申請介聘:…」;惟因重大

傷病有醫療需要,或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

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得申請介聘;教師因非自願超額調校或裁併

校之情事,致未能符合第一項規定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者,

其於原校與現職學校之實際服務年資應予併計。。

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經主管教育機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當年8 月1

日)前回職復薪。

肆、報名、介聘及錄取公告:

一、第一次現職教師及教保員介聘遷調,辦理日期如下:

(一)公告日期:111 年6 月17 日(星期五)公告於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網頁及安

樂國小學校網頁。

(二)報名日期:111 年6 月22 日(星期三)13 時至14 時,於本校親自報名。

(地點:基隆市安樂區安樂國民小學人事室)

(三)介聘日期:111 年6 月22 日(星期三)14 時起,採視訊舉行,Google

Meet 會議室,視訊介聘連結將寄送至信箱 (以通知會議時間依

序進入會議室)

(四)結果公告:111 年6 月22 日(星期三)18 時前。

二、報名手續:

(一)填具申請表,經原學校同意後介聘。

(二)繳驗教師證書或符合教保員資格之學歷證件、身分證(正本)。

三、甄選類別:

(一) 國小一般教師缺3 名,擇優錄取。

(1) 依學校校務發展需求,以具有英語專長或資訊專長者優先錄取。

(二)國小特教教師缺1 名(身障類),擇優錄取。

四、介聘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採口試方式辦理,另因應疫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滿分100 分,總分未達七十分不予錄取,其評分標準由各校訂定。

伍、本簡章經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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