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計算及期末成績評量方式
依據111年5月11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110118450號函辦理,並於111年5月24日召開本校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通過。說明如下:
一、 有關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六年級成績計算及期末成績評量方式調整乙案
(1)六年級定期評量成績計算到本學期期中定期評量。期中定期評量之後至6月8日之間採計平時成績且占100%。期末定期評量得採多元評量方式進行。
(2)六年級畢業生畢業總成績計算方式為一、二年級學期總平均加權1;三、四年級學期總平均加權2;五、六年級學期總平均加權5。
(3)普通班所有學生(含潛能班)皆採用上述評量比例辦理,集中式特教班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執行。
二、 有關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至五年級成績計算及期末成績評量方式調整乙案
(1)一到五年級定期評量成績計算到本學期期中定期評量,期中定期評量之後至6月23日之間採計平時成績且占100%。期末定期評量得採多元評量方式進行。
(2)普通班所有學生(含潛能班)皆採用上述評量比例辦理,集中式特教班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