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全教總的努力!教師待遇條例完成立法,明確保障教師權益 kledu213 2015-10-05 09:54:16

感謝全教總的努力!教師待遇條例完成立法,明確保障教師權益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教師待遇條例」

全文共有26條,以下特別針對各級學校教師關注的導師費、私校教師待遇問題,說明如下:

一、      導師費、特教津貼改列「職務加給」:

1.行政院版原條文明訂導師費、特教津貼均為津貼性質,全教總為求慎重,去年即委請委員提全版本案,直接將導師或特殊教育者納入「職務加給」(第13條)。

2.教師待遇條例完成立法,並依本會建議將導師費改列「職務加給」後,將可齊一高中職、國中小導師費,根本解決過去幾年的爭議。

3.行政加給列入年終與考績獎金計算,導師費改為職務加給後,即應比照辦理,全教總將要求教育部落實。

  • 私校教師待遇準用公校教師規定:

1.有關私校教師待遇問題,全教總去年即委請黃昭順委員提案,今年3月13日,為因應行政院本文字,全教總常理會又通過以下修正文字:私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各校應依前三條規定訂定,並應將所訂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17)

2.全教總並於4月2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齊一公私立學校教師待遇。

 

  • 全教總的努力

有關教師待遇條例法制化,本屆(第8屆)立委會期間,全教總委請黃昭順委員於103年4月18日提出全版本法律案,包含公私校教師待遇一致、導師費納入職務加給均入法,會務人員即對司法法制委員會、教育文化委員會相關委員展開遊說。

     教師待遇條例完成立法,是遲來的正義,全教總感謝各委員、各友會的協助,未來將持續進行以下工作:

一、持續監督教育部「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之制訂及後續之配套執行。

二、協助各私校啟動團體協約,請私校教師盡快加入工會,以保障權益。

 

  • 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