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國小人事表單文件

代理教師敘薪 2022-01-11 14:14:09

一、適用對象:經公開甄選合格進用、連續代理期間在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二、辦理權責:授權學校核定;副本陳報市政府核薪。

              三、適用法規、注意事項及應附證件:

類別

應附之證件

注意事項及適用法規與函釋

   

1.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應先經查證並加蓋駐外單位認證章戳,且畢業證書需請翻譯社譯成中文並加蓋章戳確認

2.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影本。

 

一、注意事項:

1.薪級:不採計職前年資,依學歷或是否持有該教育階段、科(類)教師證書核薪。

2.聘期:依本府(教育)之規定,並配合代理缺額出缺日期、期間,以及實際聘任日期。

二、適用法規與函釋:

代理教師起敘薪級簡要表:

學歷(教師證)

起敘

高中、高職畢業

本薪120

二專、一般五專畢業

本薪150

師專、三專畢業

本薪160

一般大學畢業

未修畢教育學程、未具教師證者

本薪170

修畢教育學程學分(含依92.8.1生效之新制師資培育法規定,修畢教育實習課程半年,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但尚未取得教師證者

本薪180

持有實習教師證或持有臺灣省教育廳教師證者

本薪180

師範學院畢業(僅持有實習教師證,尚未取得教育部教師證者)

本薪180

一般大學或一般學院學士或師範院校畢業,且持有教育部教師證者

本薪190

碩士畢業(不論有無教師證或實習教師證者)

本薪245

博士畢業(不論有無教師證或實習教師證者)

本薪330

4.代理教師未取得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研究費,按八成發給。

 

類別

應附之證件

注意事項及適用法規與函釋

 

【註】持國外學歷者須加附「出入境證明」。

5.持國外學士或碩士學歷之採計規定:

(1)修業年限:進修國外學士學位,入學所持其原最高學歷如係高中畢業,則大學修業年限需滿32個月始採計。進修國外碩士學歷,須於國外進修超過8個月始採計。

(2)畢業證書應有我國駐外單位認證章戳。

(3)該外國學歷有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

(4)國外學歷查證請準用教育部頒布「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6.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