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國小附設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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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基隆市中和附幼招生簡章,請到警衛室索取。 chps516061 2024-04-10 16:23:22

基隆市中和國小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基隆市幼兒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二、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招生要項。

貳、招生對象:

   一、對象:

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招生名額由市府核定之。

   二、年齡:

        () 5足歲:10792日至10891日出生者

        () 4足歲:10892日至10991日出生者

        () 3足歲:10992日至11091日出生者

        () 2足歲:11092日至11191日出生者

參、招收班別及人數:

    一、招收班別及核定人數:

        ()分齡班:

            幼幼班(2)  1   班,核定 16­­

        ()混齡班(  3 歲-  5)   2  班,核定 48­­

   二、招生名額:各階段招生缺額將公告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https://parents.klcg.gov.tw)、「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各項公告→最新消息(http://www.klcg.gov.tw/tw/education/)

公告時間

公告內容

113429(星期一)下午1

對外招生總缺額一覽表

11355(星期日)下午6

第一次招生後缺額一覽表

11356(星期一)下午6

第二次招生後缺額一覽表

肆、登記資格

    一、一般入園資格: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

        ()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下列幼兒,不以設籍本市為限:

            1.原住民幼兒。

            2.本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3.本園及其所屬學校或場地主管機關(學校)之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4.職場中心所屬政府機關()及公營公司(包括簽訂參與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契約之政府機關()及公營公司)之員工子女、孫子女。

    二、優先入園資格:

(一)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並列優先入園之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指依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當年度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4.原住民。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並列優先入園之第二順位

1.     本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2.     本園及其所屬學校或場地主管機關(學校)之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三)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並列優先入園之第三順位:

1.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

2.   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幼兒

3.   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4.   家有兄弟姊妹就讀本園、本校之幼兒(其兄弟姊妹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113學年度就讀本校者」)

(四)   具優先入園資格者,未於登記時間內辦理登記,則視同放棄。

伍、招生日程:

    一、招生資訊公告:

        ()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

            https://parents.klcg.gov.tw

       

()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招生即時揭示系統

            https://show.klcg.gov.tw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klcg.gov.tw/tw/education/

        ()本校()網站( https://chps.kl.edu.tw/  )及公佈欄。

    二、開放家長入園參觀幼兒園:113422()113426(),每日13:3014:30,請事先預約,連絡電話:2437-1751分機60,怡貞老師。

    三、第1次受理登記:

()登記時間:11354()9時至15時及11355()9時至12時。

        ()登記地點: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本園現場登記。

            2.一般入園資格:

                           (1)設籍本市幼兒: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cg.gov.tw)線上登記。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至本園現場登記。

()登記方式: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

(1)至本園現場登記。

(2)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3)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件,工作人員將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2.一般入園資格幼兒:

(1)設籍本市幼兒: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cg.gov.tw)線上登記。

1:幼生設籍資料基準日為113415日,故113416日後設籍本市之一般幼兒,仍請至本園現場登記。

2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須分開登記,惟電腦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式抽出,由家長自行決定。若選擇以「一籤」方式抽出,須再設定綁籤作業;如未設定,則視為「多籤」。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A.至本園現場登記。

B.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C.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件,工作人員將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3.幼兒登記以1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抽籤時間:11355()1330分起辦理線上系統抽籤。

        ()報到注意事項:抽籤完畢後,如未依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1.正取生:應於11355()16時整前完成線上報到,逾時未完成線上報到者,喪失正取資格。

            2.備取生:接獲遞補通知後,應依本園通知期限完成報到。

        ()/備取公告:11355()18時前。

四、第2次受理登記:

11355()抽籤後,本園仍未足額,則進行第2次登記。

()登記時間:11356()上午9時至12時。

()登記地點: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本園現場登記。

2.一般入園資格:

(1)設籍本市幼兒: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cg.gov.tw)線上登記。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至本園現場登記。

()登記對象:

1.1次登記結果為備取之幼兒。

2.1次登記結果為正取之幼兒,欲辦理第2次登記者,應先至原正取之幼兒園或中心撤銷正取資格,方可進行第2次登記。

3.未參加第1次登記之設籍本市幼兒及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登記方式: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

(1)至本園現場登記。

(2)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3)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件,工作人員將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2.一般入園資格幼兒:

(1)設籍本市幼兒: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cg.gov.tw)線上登記。

1:幼生設籍資料基準日為113415日,故113416日後設籍本市之一般幼兒,仍請至本園現場登記。

2: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須分開登記,惟電腦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式抽出,由家長自行決定。若選擇以「一籤」方式抽出,須再設定綁籤作業;如未設定,則視為「多籤」。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A.至本園現場登記。

B.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C.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件,工作人員將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3.幼兒登記以1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抽籤時間:11356()1330分起辦理線上系統抽籤。

        ()報到注意事項:抽籤完畢後,如未依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1.正取生:應於11356()16時整前完成線上報到,逾時未完成線上報到者,喪失正取資格。

            2.備取生:接獲遞補通知後,應依本園通知期限完成報到。

        ()/備取公告:11356()18時前。

五、2次報到後,尚有缺額者得繼續辦理招生(含非設籍本市之幼兒)至核定名額額滿為止。

陸、錄取順序:除經本市鑑輔會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優先接受教保服務外,其餘幼兒入園錄取順序如下:

    一、混齡班:以滿35歲具有優先入園身分者優先錄取,尚有名額依序招收5足歲一般身分者、4足歲一般身分者、3足歲一般身分者。

 二、分齡班:核定招收之班別依該年齡層,以具優先入園資格身分者優先錄取,尚有名額招收一般身分者。

、抽籤規則:

一、採系統抽籤方式,並將所有籤抽完。

二、如符合優先入園第1順位,優先錄取,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序備取。

三、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如符合優先入園第2順位,優先錄取,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序備取。

四、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如符合優先入園第3順位,優先錄取,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序備取。

五、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須分開登記,惟電腦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式抽出,由家長自行決定。若選擇以「一籤」方式抽出,須再設定綁籤作業;如未設定,則視為「多籤」。若最後剩餘正取名額被登記為「一籤」之雙(多)胞胎幼兒抽中時,應依剩餘正取名額依序錄取,超出可招收名額時則依序列為備取,不得超額招收(如剩餘2名正取,被3胞胎幼兒抽中時,仍僅2名幼兒得列為正取,另1名幼兒則為優先備取)。

、遞補:

一、 經錄取之幼生因故放棄或報到未額滿時,所遺缺額,由備取幼兒依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二、 備取有效期限至113630日止。

三、 開學後遞補者,學費及各項收費,依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事項:

本園辦理延長照顧,平日留園時間為16時至18時,寒假留園時間為8時至17時,暑假留園時間為8時至17時。

拾、本招生簡章奉核定後實施。

 

 

 

 

 

 

 

 

 

 

 

 

 

 

 

 

 

 

 

 

 

 

 

 

 

 

附件: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

對象

證明文件

一般入園

設籍本市之幼兒

線上報名。幼生設籍資料基準日為113415113416日後設籍本市之一般幼兒,仍請至幼兒園現場登記。

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

護照、居留證正本。

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寄居家庭戶口名簿正本。

優先入園

第一順位

低收入戶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依社會救助法第4條第1項規定,領有本市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者。

中低收入戶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依社會救助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本市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者。

身心障礙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依特殊教育法第3條規定,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原住民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依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規定,經認定具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身分者。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領有本市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者。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符合法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父或母一方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

第二順位

本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1.戶口名簿正本。

2.經本府審核認定核發之公文。

本園及其所屬學校或場地主管機關(學校)之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教職員工在職(服務)證明。

第三

順位

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父或母一方輕度身心障礙證明。

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幼兒

1.戶口名簿正本。

2.護照或居留證。

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

家有兄弟姊妹就讀本園、本校及本中心之幼兒

※其兄弟姊妹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113學年度就讀本校者」。

1.戶口名簿正本。

2-1.家有兄姊就讀中和國小1年級之幼兒,檢附中和國小113學年度新生入學報到書、切結書。

2-2.家有兄姊就讀中和國小2-6年級之幼兒,檢附在學證明書、切結書。

備註

上述證明文件之正本繳驗後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