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 流程圖」 2022-01-17 14:04:04

說明:

一、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三)縣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或投訴信箱(基隆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2-24322134)。

(四)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五)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

二、學校知悉疑似校園霸凌情事,應立即啟動處理與輔導機制,並掌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四原則:

      知悉通報、處理調查、輔導介入及關係修復,方能有效預防及精進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並落實三級輔導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