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開始徵件,請各校踴躍報名,詳如說明 2024-02-23 11:49:53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2月17日藝視字第1130000524號函辦理。

參選資格: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又,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8條: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 ,亦得參加。

徵選組別與項目:

教師組:

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短篇小說

散文

詩詞(新詩)

童話

學生組:

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短篇小說

散文

詩詞(新詩)

參選受理期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