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交通車司機甄選-第三次公告 2020-09-24 12:48:26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就學交通車

司機(臨時人員)甄選簡章-第三次公告

  1. < >< >及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雇用管理要點< >< >< >< > < >。< >< > < >< >< >< >< >陸、報名日期及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28日(星期一)16:00止,向本校總務處(總務主任李壯翔)繳交報名表及各項文件影本。

     

    校址:基隆市安樂區安一路177巷23號。

    電話:02-24220814#37。

    柒、 報名時應徵繳交證件:
      一、 繳交報名表(貼妥一年內二吋半身照片)。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職業大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需有效期內)。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 最近2年內無責任肇事記錄者。(向監理單位申請)。
      六、 退伍令影本或無須兵役之證明(男性需備)。
      七、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無則免附)。

      八、 切結書。
    捌、面試日期及時間:
      一、 109年09月29日(星期二)下午13:00前報到。(向總務處 

           -總務主任報到)
      二、 109年0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3:30起依報名先後順序

           面試。
    三、 考試當天請攜帶身份證正本,驗畢退還。

    玖、面試地點:安樂國小綜合教室。

    拾、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面試完畢後經遴選委員會確認通過後公告於安樂 

          國小及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網頁。
      二、正取人員應於109年0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00向本校

          總務處報到,逾時視同自願放棄,並於報到日後1週內繳交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及蓋有合格章戳之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胸部X光、辨色能力、聽力檢查均應正常,且無瘟疾或傳染

          病等,否則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次遞補。
      三、錄取後試用期為3個月,如試用期間不合格不再續聘。

    拾壹、雇用期間:109年10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 
    拾貳、待遇福利:
        一、本校障礙學生就學交通車司機月薪依照目前市府核定為新台

            幣貳萬參仟捌佰元整(依據基隆市政府支給標準一年支薪十二

            個月─享有勞保補助、健保補助、勞退及年終獎金,但如遇

            基隆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基隆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就學交通車臨時人員司機聘約至110年 

            7月31日,期滿如表現優良可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