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0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092937A號令修正「五專多元入學方案」、110年11月1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148107號函核備「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110年10月20日全國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北中南三區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111學年度第1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均衡學習」項目積分計算,說明如下:
(一)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二)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三)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每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得2分,積分上限為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