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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安樂國小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招生公告 alpsking 2020-04-15 14:51:24

基隆市安樂國小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招生簡章

壹、依據:基隆市(以下稱本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要項。

貳、招生對象:

   一、對象:

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招生

名額由市府核定之。

   二、年齡:

        (一) 5足歲: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者。

        (二) 4足歲: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者。

        (三) 3足歲: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者。

        (四) 2足歲: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生者。

參、招收班別及人數:

    一、招收班別:

        (一)分齡班:

             1、小班(3歲):1班。

             2、幼幼班(2歲):1班。

        (二)混齡班(4歲-5歲): 4班。

    二、招收人數:

        (一)分齡班:

             1、小班(3歲):核定30人。

               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人數2人,

                酌減人數1人,

               實際可招收幼兒27人。

            2、幼幼班(2歲):核定16人。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人數2人,

                酌減人數2人,實際可招收幼兒12人。

        (二)混齡班(4歲-5歲) :核定120人。

            其中直升幼兒  68  人,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人數1人,

酌減人數  3   人,

            實際可招收幼兒 48  人。

肆、登記資格

    一、一般入園資格:

        (一)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

        (二)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

    二、優先入園資格:

  1.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依序列優先入園之第一順位。
  1. 基隆市幼兒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三條所定: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幼兒(指依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當年度經本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原住民幼兒(不受設籍限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本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或場地主管學校之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本府員工子女就讀本府員工合作園者-安心幼兒園光華分班(不受一般入園資格限制)。
  2. 提供場地訂有合作關係者-安心幼兒園光華分班。
  1.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並列優先入園之第二順位,每班至多5名(不含舊生)。
    1. 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
    2. 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幼兒。
    3. 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2.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家有兄姐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列優先入園之第三順位。其兄姐身分認定限「原園(分班)直升幼兒」、「當學年度就讀該國小1、2年級者」。
  3. 具優先入園資格者,未於登記時間內辦理登記,則視同放棄。

 

 

 

 

 

 

 

 

 

 

 

附件:登記應繳交之證件

對象

證明文件

一般入園

設籍本市之幼兒

線上報名。幼生設籍資料基準日為109年4月24日,故109年4月25日後設籍本市之一般幼兒,仍請至幼兒園現場登記。

居留本市之非本國籍、華裔幼兒

護照、居留證正本。

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

寄居家庭戶口名簿正本。

優先入園

第一順位

1

 

低收入戶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經本府審核認定, 

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中低收入戶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經本府審核

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身心障礙幼兒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依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原住民幼兒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規定,經認定具有山地原

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身分者。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經本府審核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指符合法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父或母一方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1.戶口名簿正本。

2.經本府審核認定核發之公文。

  •  

1.戶口名簿正本。

2.教職員工在職(服務)證明。

  •  

1.戶口名簿正本。

2.市府員工在職(服務)證明。

  1.  
  •  

戶口名簿正本。

優先入園

第二順位每班

五名

不含

舊生

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

1.戶口名簿正本。

2.父或母一方輕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幼兒

1.戶口名簿正本。

2.護照或居留證。

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

優先入園第三順位

家有兄姐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

※其兄姐身分認定限「原園(分班)直升幼兒」、「當學年度就讀該國小1、2年級者」。

1.戶口名簿正本。

2-1.家有兄姐就讀安樂國民小學1年級之幼兒,檢附安樂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及齡兒童入學報到通知單、切結書。

2-2.家有兄姐就讀安樂國民小學2年級之幼兒,檢附109學年度2年級在學證明書、切結書。

備註

上述證明文件之正本驗後退還

 

伍、招生日程:

基隆市公立幼兒園線上招生系統QRCODE.jpg    一、招生資訊公告:

基隆市公立幼兒園招生即時揭示系統.gif        (一)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線上招生系統https://parents.kl.edu.tw

        (二)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即時揭示系統            

            https://show.kl.edu.tw

        (三)基隆市政府(以下稱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kl.edu.tw/v7/eduweb/

        (四)本校(園)網站(https://jweb.kl.edu.tw/1253)及公佈欄。

    二、開放家長入園參觀幼兒園:109年4月20日(一)至109年4

月24日(五),每日16時至17時,請事先預約,

連絡電話:24220814分機63。

    三、第1次受理登記:

(一)登記時間:109年5月2日(六)9時至15時及109年5月3日(日)9時至12時。

        (二)登記地點: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2.一般入園資格:

                           (1)設籍本市幼兒:

A.於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edu.tw)線上登記。

B.若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

    場登記。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三)登記方式: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

(1)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2)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3)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

件,各園工作人員應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2.入園資格幼兒:

(1)設籍本市幼兒:

A.於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線上招生系統

                 (網址:https://parents.kl.edu.tw)線上登記。

註:幼生設籍資料基準日為109年4月24日,

故109年4月25日後設籍本市之一般幼兒,仍

請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B.若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

場登記。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有合法監護人之寄

居幼兒:

A.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B.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C.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

件,各園工作人員應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

料。

3.幼兒登記以1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

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四)抽籤時間:109年5月3日(日)13時30分起辦理線上

系統抽籤。

(五)抽籤結果正/備取公告:109年5月3日(日)17時前。

四、第2次受理登記:

109年5月3日(日)抽籤後,本園仍未足額,則進行第2次

登記。

(一)登記時間:109年5月4日(一)上午9時至12時。

(二)登記地點: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

2.一般入園資格:                          

(1)設籍本市幼兒:

A.於基隆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edu.tw)線上登記。

B.若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

記。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

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登記。登記應提具

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三)登記對象: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

(1)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2)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

件,各園工作人員應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2.一般入園資格幼兒:

(1)第一次登記結果為備取之幼兒。

(2)第一次登記結果為正取之幼兒,欲換至尚有缺額

之幼兒園者,請先至原正取之幼兒園撤銷正取資

格,方可進行第2次登記。

(3)未能於第一次登記之設籍本市幼兒及居留本市之

外籍、華裔幼兒及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

(四)抽籤時間:109年5月4日(一) 13時30分起辦理線上

系統抽籤。

(五)抽籤結果正/備取公告:109年5月4日(一)17時前。

五、報到日期:109年5月5日(二)、5月6日(三)上午09時至11時

    至幼兒園完成報到。

六、第2次登記、抽籤及報到後,尚有缺額之幼兒園得繼續辦理

招生(含非設籍本市之幼兒)至核定招生(收)名額額滿為

止。

陸、錄取順序:除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之身心

    障礙幼兒優先接受教保服務外,其餘幼兒園入園錄取順序如下:

    一、混齡班:以滿4至5歲具有優先入園身分優先錄取,尚有名

        額依序招收5足歲一般身分、4足歲一般身分。

二、分齡班:核定招收之班別依該年齡層,以具優先入園資格

         身分優先錄取,尚有名額招收一般身分幼兒。

柒、抽籤規則:

一、採系統抽籤方式,並將所有籤抽完。

二、如符合優先入園第1順位,優先錄取,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序備取。

三、幼兒園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如符合優先入園資格第2順位,錄取每班至多五名,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滿5足歲、滿4足歲、滿3足歲、滿2足歲分別併入一般身分者之相同足歲者一起抽籤。

四、幼兒園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如符合優先入園資格第3順位,

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滿5足歲、滿4足歲、滿3

足歲、滿2足歲分別併入一般身分者之相同足歲者一起抽

籤。

五、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至基隆市安樂幼兒園現場報名,須分開

登記,惟電腦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式抽出,由家

長自行決定。

捌、遞補:

一、經錄取之幼生因故放棄或報到未額滿時,所遺缺額,由備取

幼兒依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二、備取有效期限至109年6月30日止。

三、開學後遞補者,學費及各項收費,依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玖、其他事項:

本園辦理課後留園,平日留園時間為16時至17時,寒假留園時間為08時至17時,暑假留園時間為08時至17時。  

拾、本招生簡章奉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