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收費基準:為一學期
依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4條,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之起訖日期
第一學期為8/30至翌年1/20,
第二學期為2/11至6/30
活動課程之實施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
二、收費標準與注意事項: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08年4月30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080218302B號令修正發布-基隆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二)收費項目表:一學期以4.5個月計算
收費項目 |
收費期間 |
全日收費金額 |
半日費金額 |
備註 |
學 費 |
1學期 |
0 |
0 |
入園免收學費,學費由政府補助 |
雜 費 |
1學期 |
450 |
450 |
第1胎子女就讀公立幼兒園:家長繳費每人每月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500元。第2胎以上/低收/中低收/經鑑輔會核定之特生,免繳費用。與原收費間的差額由政府協助直接支付給幼兒園 |
材料費 |
1學期 |
1080 |
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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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費 |
1學期 |
720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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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費 |
1學期 |
3015 |
3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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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心費 |
1學期 |
3735 |
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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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會費 |
1學期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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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 |
1學期 |
尚未公布 |
尚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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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學期 |
9100 |
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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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幼兒中途入園、離園及請假規定:
1.學費、雜費:費用以就讀當日起算,按比例覈實收費。
2.其他代辦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以月為收費期間者,自 幼兒中途入園規定入園當月收取費用,其未滿一個月部分,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
3.幼兒中途離園退費規定:依基隆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4.幼兒因故請假退費規定:依基隆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5.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退費規定:依基隆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補充說明:
因應教育部「0至6歲國家一起養」之少子女化政策,就讀公立幼兒園之幼生補助採「胎次別」方式收費,由家長每月繳交定額費用,與原收費間的差額由政府協助直接支付給幼兒園,其家長每月應繳數額(含學費、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六項,其補助費用不包含家長會費、保險費、延長課後照顧服務費及交通費)
第1胎子女就讀公立幼兒園:家長繳費每人每月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500元。第2胎以上/低收/中低收/經鑑輔會核定之特生,免繳費用。
收費規定詳閱連結請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