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安樂國小111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推動計畫 alps 2022-09-27 13:26:18

基隆市安樂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一、二學期)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一、依據: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10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11992號函。

2、  基隆市111年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目的:

1、  建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營造正向支持與合作分享文化,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2、  體現以學習者為主體,精進教師課室教學品質,提升學生學習成果。

三、實施對象:本校校長、教師、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等(以下簡稱授課人員)

四、辦理時間:111學年度(10月起至隔年7)

五、實施原則:

1、  授課人員每學年須辦理1次公開授課,每次至少邀請一位校內教師觀課(以下簡稱觀課教師)為原則;每學年每位教師至少需參與1次觀課。

2、  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得包括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3、  公開授課須於領域學習時間辦理,觀課教師以選擇無課務之節次為原則;全校教師辦理公開授課以分散於整學年為宜。

4、  學年度內經本市教育處、各師資培育機構等委託辦理之公開授課,或參與本市教育處、各級輔導團辦理之教師專業研習,期間進行公開授課並做成紀錄者,視同完成公開授課一次。

5、  公開授課,得結合學校定期教學觀摩、教師專業研習、課程與教學創新或教育實驗與計畫等辦理之。

六、實施方式:

1、  授課人員於執行公開觀課之前,完成基隆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授課資訊網(以下稱公開授課平台)註冊(https://openclass.kl.edu.tw/)

2、  學校每學期初於公開授課平台上傳「公開授課計畫」及「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登記表」。

3、  授課人員個人應上傳資料事項:

(1) 實施公觀課前:必須於一週(7)前,於公開授課平台OPENID登入後,完成教師個人公開授課資料登載(含教案上傳)

(2)完成備觀議後:自本(111)學年度起,個人將授課、議課紀錄上傳於該平台分享

4、  共同備課應於公開授課前進行,得與教學研究會(領域會議)、學年會議、教師社群合併辦理。

5、  觀課係依備課內容並參酌觀課紀錄表,將課堂所觀察內容記載於觀課紀錄表,或以錄音、錄影方式記錄,以作為議課之依據。

6、  議課由授課教師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針對教學優點、學生學習狀況及待釐清問題、觀課收穫或教學困難等主題進行分享與回應,以達到精進課堂之目的。

7、  學校得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增進家長關心教師教學、學校課程及教學實踐,建立親師生共學之學校文化,惟參加公開授課之家長須參加過本市所舉辦之十二年國教課綱宣導研習。

8、  公開授課表件包含(附表1至附表5)

9、  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2週內進行議課,將公開授課表件(含相關錄音錄影檔案)送教務處建檔備查,並自111學年度起,將授課、議課(兩週內)紀錄文件(觀議課紀錄或反思等)等,上傳於公開授課平台分享(如第六點第3)

七、本計畫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