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教育會106學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頒獎辦法
一、依據:台灣省教育會補助各縣市教育會優秀會員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
二、宗旨:擴大服務會員增進服務績效,鼓勵會員子女敦品勵學。
三、經費來源:
(一)本會文教基金會基金孳生之利息。
(二)接受會員或熱心社團、人士贊助。
四、名額:視經費狀況,按成績審查擇優錄取高中,暨大專學生各若干名。
五、獎勵:(限國內學校)
(一)高中、高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學生獎學金壹仟元,獎狀乙紙。
(二)大學、三專、二專、五專後二年級每名獎學金貳仟元,獎狀乙紙。
六、申請資格:
(一)本會會員入會滿1年以上之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高職、大專院校,
成績優良者。
(二)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5分以上者。
2.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或甲等以上者,高中改過銷過後無記過以
上紀錄者。(僅有質性評量者由審議委員會審查之)
3.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者。
七、申請辦法:
(一)填具申請書。(如附件格式)
(二)附繳成績證明書正本,(105學年度第一、二學期總成績),戶口名簿
或國民身分證影本各一份,向區教育會申請。
(三)當年度已完成會費繳交之會員始得申請。
八、申請日期:106年10月1日至11月20日止,連同資料證件送交至所屬區教育會審核簽章無誤後,11月30日前由區教育會彙集統一擲交本會辦理。(送交地點:基隆市武崙國小教務處黃俊儒主任)
九、評審:由本會組成之審議查委員評審;評審細則由審議查委員會訂定之。
十、頒獎:頒獎典禮日期另行通知。
十一、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辦理,修正時亦同。
基隆市教育會106學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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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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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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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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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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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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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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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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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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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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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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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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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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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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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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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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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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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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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 會審查 |
一、是否為本會入會滿一年以上之會員, 且當年度已繳交會費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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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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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會理事長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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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察委員會決議 |
審核結果: □ 一、同意核發子女獎學金 □ 壹仟元整 □ 貳仟元整 □ 二、不予以核發子女獎學金 召集人: 年 月 日 |